第三百六十九章 以夷制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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桑尼解释:“我认为这区域是刘小小的舒适区。看刘小小的经历,她很勇敢,同时有一个很少见的情况,她没有什么朋友,只有同事。这代表了刘小小对私人交往非常小心和谨慎。或者你可以理解为缺乏安全感。毕竟在工作时,有各种规章和规则,私人交际没有规则。”

曹云道:“这个区域也很大,二十多栋写字楼,中型公司的聚集地。”

桑尼道:“刘小小这么上进的人,会不会就此结束自己的前途呢?”

曹云回答:“不会,压这性格不会甘心自己沉沦。而且她家境很差,户头被冻结,她又没有死党好友,她必须解决自己的生活经济来源。另外我认为她不应该会留在这个舒适区。没错,这个区域她很熟,别人对她也很熟。”

桑尼拨打000:“我是桑尼,我需要一个信息。东唐六区东南区域的公司,工厂或者企业是否有长期业务外派人员……好的,我等着。”

桑尼挂断电话:“我认为刘小小对这个区域的商业信息非常了解,在没有好友死党帮助下要潜逃这么久,很可能利用了事先得知的商业信息。”

“偶然?”

“不,应该是必然。她作为老总时候,知道有一条信息,但是她用不上。当她决定潜逃时,她想起了这条信息。”

曹云还是满腹疑虑:“你猜的?”

桑尼:“我觉得挺靠谱,休息吧,我估计明天上午才会有消息。”

……

休息就休息,曹云乘坐快艇去了附近一个小岛。很漂亮的无名岛,漂亮主要是海水干净。桑尼没有与曹云一起上岛,他去健身了。在成为警察之后,桑尼每天要抽一到两个小时去健身,并且还规劝曹云注意身体,曹云现在有未婚发福的迹象。

曹云懒但不懒脑子,他的大脑除了睡眠外,几乎从不停止运转。脑力工作脑细胞也是很累的。虽然脑细胞不会让人体形完美,让人身体健康。但请问是脑细胞更重要,还是八块腹肌更重要?

好吧,这是最近就体重增长个人想的一些托词。必须要说服自己:懒是对的。

曹云推测出一个很重要的信息,但是他不清楚自己要把这信息给谁。一来他无法确定信息真假。二来他不确定自己能不能获利。曹云需要思考。思考结果让曹云有些难受,就如同事先得知孙雪衣迟早会接管银河一样,知道和获利完全是两回事。

曹云就如同尸体一般,上半身在沙滩,下半身在海水,任凭海浪的冲刷。在他身边十多米处有邮轮提供的保安,他们手持鱼叉枪警惕看着海面。谁也不能保证这片海域没有鲨鱼。

严格来说鲨鱼对人类并不算危险。以去年为例,鲨鱼袭击一共造成不到十人死亡,而河马则造成三百人死亡。蛇和鳄鱼等就更不用说了。但是因为存在有风险,无论风险大小,万一的事情就是一条命命。

在海洋展馆,潜水员经常和鲨鱼戏水。鲨鱼圈养了?不,鲨鱼是养不熟的。潜水员实际上也冒了一定的风险。

曹云反对桑尼的看法,被鲨鱼袭击的风险和刘小小暴露的风险一样,舒适区同时也是危险区。刘小小不太可能会信任舒适区的信息,刘小小只是生活在舒适区感觉舒服。一旦出事,舒适区会被其列为风险区。

不过桑尼却有一些迷之自信。对还是错呢?曹云不肯定,毕竟追逃是他第一次做,他之前也没接触过在逃通缉犯。

因谢陆案获得的湖景区房子装修基本完成,正在散甲醛。曹云暂时没打算搬过去住。作为土豪,也没打算租借出去。房子算是有了,钱也是有了,地位和名声也有了,是时候考虑成家了吗?

影子这家伙难道只有技能?走叉是可以保护他,但是同属十人营的影子就甘心在走叉手下做事吗?

胡思乱想中一艘快艇朝小岛而来。保安显然已经收到信息,上前问:“曹先生,李墨先生也想上岛,请问你同意吗?”以邮轮停泊为中心,方圆十五海里内的小岛很多。

曹云点头:“可以。”

……

李墨和曹云属于比较熟,但又带了几分夹生的关系。

李墨穿着花色大短裤坐在曹云身边,从穿衣态度看李墨情绪很放松。

曹云先开口:“李课长,有问题应该去问越三尺。本次游戏我只是一个打酱油的。”

“很多人都想和你聊聊远征的事。”李墨:“有什么信息吗?”

曹云:“有信息你也没钱啊。”

李墨:“钱确实没有。”

“话说李课长,桑尼嚣张到没边了,你和李局长就不治治他?”

李墨反问:“为什么要治他?他做了警察应该做的事。至于对我的人身攻击,我保留起诉的权利……喂,我用一个信息换你一个信息怎么样?”

曹云:“信息不是商品,没有明确的价格。”

李墨道:“你说出对我身份有利的信息,我告诉你对你身份有利的信息。”

曹云:“反过来说,李课长掌握有一条和我有关系的重要信息?”

李墨想了一会:“只能说和你有关。”

“OK。”曹云很好奇李墨手上有什么。

李墨道:“有一位神秘人通过大联盟购买知更鸟服务,知更鸟配合警方全面调查和境外冼钱有关系的账户。这个事由搜查二课负责,我知道你离岸账户内有一些钱,最好马上想办法。”

曹云听完很震惊:“李课长,你这份可是大礼。”自己大约还有三百多万左右正在洗白,其中包括了烈焰内审的酬劳。

李墨:“你只是小虾米,没人在乎你。”

曹云不满:“苍蝇再小也是肉。”

李墨:“需要关注你?”

“不需要,谢谢。”这是两回事好不好。

李墨道:“我们认为神秘人就是走叉,目标是烈焰。烈焰花费巨大,这需要很多国际财务公司对金钱进行全面的处理,才能有效的保护法官们的身份。”

比如承包邮轮三百万,三百万必然是烈焰法官出钱,但是又不能直接和烈焰法官真实身份挂钩。这就需要技术上的操作。假设法官通过A公司处理了这些钱,那么必然会通过A公司给曹云这些人发钱。一旦知更鸟得到准确情报,烈焰法官的身份面临曝光的危险。

李墨:“神秘人时间掐算的很好,烈焰游戏开始联系玩家的时候,神秘人准确出手。烈焰现在很尴尬,取消游戏的话烈焰的面子过不去。不取消游戏,知更鸟可能会从庞大的数据中找到蛛丝马迹,顺藤摸瓜的掏出烈焰法官的身份。曹云,你是律师,知道后果的。”

曹云苦笑,烈焰倒庄曹云麻烦不小。烈焰给曹云的酬劳大部分是白的,搜查一课也给曹云开过绿灯,依法纳税后就算曹云的收入。但是上次烈焰内审的酬劳实在拿不上台面。正在通过烈焰渠道进行洗白。一共为三百万元。

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联系服务员一号,表示自己这笔钱不要了,不要让这笔钱进入自己的离岸账户导致账户被污染。如果已经进入账户,那就向警方说明,以来历不明为由将钱交给警方。

作为律师,曹云知道这种事不要抱侥幸心态。首先是收益太低,三百万没什么了不起。烈焰输了,自己损失三百万保个平安。烈焰赢了,人家有可能会补贴自己的损失。

李墨悠悠道:“曹云,你的钱已经够多了,没必要冒险。除非你对知更鸟收集情报的能力有所质疑。”李墨愿意把这条信息送给曹云的原因很多,曹云在很多事情上偏向警方。还有帮助小郭等事情不提,还有鬣狗赎人等等功劳。李墨对曹云赚这些钱持无所谓态度,严格来说曹云并没有出卖良知去赚这些钱。

“李课长觉得我有多少时间?”曹云问。

李墨想了好久:“游戏结束前应该就事发了,除非知更鸟是水货。走叉化整为零,蓄谋许久,这一刀不出手则已,一出手必然捅在烈焰的死穴上。”

用知更鸟反制烈焰,这是好办法,但是需要钱。大联盟就有这好处:你给钱就行。别说卖烈焰,知更鸟甚至可以卖曹烈。假设知更鸟有曹烈的信息,又有人出得起这个价格的话。

曹云看向邮轮停泊的方向,没想到如同日常一般的烈焰活动期间,烈焰正在微波炉内被熬煮。

李墨说完自己的信息,没提交易信息的事。曹云回神过来,主动道:“按照我的推测和推理,我认为远征投奔的目标不是鬣狗,而是烈焰。”

李墨有些吃惊:“烈焰,可以烈焰为什么还要劳师动众的抓捕远征呢?”他吃惊不是因为消息吃惊,而是惊讶因为曹云怎么会知道。

曹云回答:“因为远征有一件事必须要做,那就是手术。手术前后怎么也得一个星期。我相信你们警察肯定留意到远征需要做手术。烈焰游戏把警察卷进来的目的就是为了误导警察。也许烈焰给我们提供100条信息都是真的,只有一条是假的。也许烈焰更高明,由于他们完全控场,在搜捕远征的时候,烈焰掌握了主动。比如我确定远征在某小区某房间内,我的抓捕小队一出发,烈焰就通知远征离开。”

李墨问:“为什么你认为远征投靠的目标是烈焰?”

曹云道:“远征和美国人关系很复杂,远征本是忠诚的士兵,但是被导师出卖,于是进行复仇。你难道不奇怪,远征在各唐袭击CA人员,一抓一个准。最少说明远征有比较强大的情报后盾。这点优势对鬣狗来说没有任何好处,走叉不可能因为远征是十人营就救他,就养着他。对于烈焰来说,我不知道有什么好处,但肯定有很多好处。”

李墨道:“远征的仇家是导师,导师是三脚猫计划的策划者和实施者。西斯等人是三脚猫计划的成员……话说西斯还在看守所等待二审判决。”

曹云惊讶:“二审?”

李墨点头:“不知道什么情况,一审中陪审团对西斯表现出极度的厌恶感,最终西斯律师只能翻出鬣狗,详细说明其中的利害关系。法官认为嫌犯存疑,西斯杀人的证据不足,判处杀人罪不成立。王磊认为,鬣狗和西斯下属的案件与西斯和珍妮的案件无关。法官因为一件不相关的案件判定罪名不成立,王磊提出了抗诉。法院最终不接受抗诉,王磊提出了上诉。”

曹云道:“这点王磊说的很对,这是两个案件。如果是因为这个原因罪名不成立,王磊在二审是有可能打赢官司。”

刑案中控方要求二审与辩方要求二审不太一样,二审主要内容是辩证歧见。王磊认为两案没关系,西斯律师认为两案是同一案件。那么二审的焦点就在这里。二审不会再去查询杀人动机,证据之类等。如果王磊说服法官,法官认为两案没有直接关系,那案件会发回重审。重审理由为:两个案子没有直接关系。重审时要么法官接受这个理由,如果一审法官不接受重审理由,需要开合议庭。

再说辩方二审立场。假设西斯在一审时,法官裁定两个案子没有直接关系,裁定西斯罪名成立。西斯上诉就非常具有技术性。要以什么理由上诉呢?如果只以两个案件的关系上诉,一旦二审维持一审看****就跑不掉了。这里就是被告优势,被告可以提出多项上诉理由,比如两个案子的关系,比如证据论辩被法官忽视等。

再假设西斯二审有罪,死刑。那么案子还要过最高院,这可以说是一次最后的正式机会。这时候不会再讨论两个案子关系问题,这时候被告需要新证据,新线索才可能翻盘。原先庭辩过的问题不会再拿到最高院法庭上讨论。

再再假设西斯三审死刑,死刑需要法务大臣签字。在这期间西斯最少有三个月甚至长达几年的时间。如果西斯获得了新证据,新线索,还可以提出申诉。申诉不开庭,类似听证会,审查你提出的申诉理由充分与否。如果认定充分,那就要继续开庭。

东唐还好,美国佬那边有死刑犯十几年才最终执行死刑。在业内通过法律渠道将死刑执行延期的行为称呼为续命。通常是没救的,但是能续一天算一天。不过续命费很贵,普通律师续不了这命的。

在高岩,刑事案是有法定的收费标准范围。一方面为了规范了市场,让律师不会狮子大开口,被告不至于为了打官司倾家荡产。另外一方面导致一些优秀的律师不愿意接刑事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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