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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共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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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河相隔,东洼村。

项君面无表情地在墙上画宣传画,略有点儿心不在焉,眼睛总忍不住向对面的方家庄张望,现在薛彬他们应该已经去了……不能怪自己狠心,既然方家的人做错了事,就要付出代价,欺负老百姓的人必须受到惩罚,为了他们的理想,他们的追求,他不得不大义灭亲!

想起一身优雅的方若华,项君叹了口气,如果方家的情况真特别糟糕,他不会放下那个女人不理,再怎么说,一日夫妻百日恩,他并非无情无义。

就让她和父母一起生活,相信冰心也会理解自己的,冰心那么善解人意,肯定能理解他的苦衷。

周围的老百姓们叽叽喳喳,环境嘈杂的厉害,小孩子追猫逗狗,时不时跌跌撞撞地撞在梯子上,撞得他摇摇晃晃,项君的眉宇间露出一丝忧郁,他其实……不太喜欢这样的生活,想象中,他应该是个无畏的战士,应该做更重要的工作,而不是窝在这样的小山村里,做这些随便哪个人都能完成的工作。

虽然说工作无分高下,但能力有大有小,他这样有知识有文化的年轻人,本就该承担更重的责任!

哐当!

剧烈的撞击,项君扑通一声落地,浑身剧痛,随即就被嘈噪声吵得脑袋快要裂开。

抬头就见叶志飞狼狈地向前面冲去,临走还瞪了他一眼,项君皱眉:“叶志飞,你怎么回事儿!”

这都什么素质!

话音未落,不远处的吵闹声更大,他慢吞吞地把梯子扶好,看了看袖子上的油漆,脸色更难看,还不及说话,便看到王队长大踏步地冲出来,一阵风一样狂飙而去,叶志飞也垂头丧气,气喘吁吁的,慢慢向这边走,居然一路走到项君身前,脸上露出几分愤怒:“都是你,你怎么也不调查清楚,都胡说什么,人家方家是出了名的良善之家,周围几个村子的村民无不夸赞人家有情有义,好多人都受过方老爷的大恩!”

啪一声!

一块儿石头砸在叶志飞的胳膊上,疼得他脸孔扭曲,回过头正好看到虎子冲他呲牙咧嘴,“坏蛋,欺负夏婶婶,坏蛋!”

虎子娘一把抱住孩子,扭头就跑。

叶志飞憋屈地不行,虎子活泼好动,本来和他们的关系特别好,连忙陪着笑脸追过去:“虎子别生气,如果是我不小心搞错了,回头我就去给你夏婶婶磕头赔罪,好不好!”

项君半天回不过神,许久许久,背后的汗水冷了,一阵风吹过,打了个寒颤,他陡然发现,自己也许做错了事!

“项君!”

王队长好不容易赔礼道歉,把从方家庄过来的那些老少都劝了回去,要不是花大娘过来收拾残局,这事儿恐怕还完不了,他累得身心俱疲,一看到项君,怒气上扬,“你到底怎么回事,还懂不懂纪律了?没有经过调查研究,就随便让人去查抄一个善良乡绅的家,你这是给组织抹黑……说,你这是不是公报私仇!”

“绝对不是!”

项君脸上一白,“王队长你可别冤枉我,哪来的仇?我,我大概是被人蒙蔽了,方若华是我的前妻,我对她,她们家要求更严格些,也是,也是……”

王队长冷着脸:“严格些?人家和你有什么关系,你哪来的脸敢说对人家严格?行了,跟我来,你的问题也不是一个人能解决的。”

项君闭上嘴,血色顿失,等进了临时的会议室,看到那么多张严肃的面孔,听到一句接一句的批判,一直到被关于禁闭室,他的心还是慌的,脚下发飘,强烈委屈,浓浓的屈辱,让他恶狠狠地咬破了嘴唇!

一天,两天,三天……呆在禁闭室里,听着外面的人来去匆匆,大家都很忙碌,唯独自己无事可做,项君默默地坐在窗边,拿出一封信,借着昏暗的光线读,脸上的表情终于柔和了一点儿,还好,他还有朋友,菲菲和冰心的消息都没有断绝,若非如此,他怕是要担心得心力憔悴。

窗外大树下,端着个茶缸子吃饭的老人家,漫不经意地看了关着项君的禁闭室一眼,默默把一封信塞在袖子深处,蒋小姐快把这个人给掏干,估计很快他就再也没有用处。

项君这边发生的是非纷扰,惊动不了方家这边,方若华正陪着大家伙儿,呃,盘点收获。

方肖和夏芬也特别好奇,难得都放下手头儿的事,齐聚在院子里看那七八口散乱的箱子。

说起来也活该南边那帮土匪倒霉,他们把方家庄当成这些年勒索过的所有村子一样,以为几十个人,几条枪,一拥而上,来动手都不用就能把一帮顺民吓得乖乖交钱,交粮食,可惜,盯上的肥羊露出獠牙,居然是披着羊皮的熊,让人一路追杀剿了老窝,一年多的收获全成了别人的盘中餐。

方若华看着箱子笑:“不算富贵呢!”

牛叔道:“不是什么悍匪,也就收收保护费,打劫个把商队,大部分时候要钱不要命,但也不都是多么老实的人,估计有些手上有血债。”

方肖点点头:“处理这些事,还是牛哥有经验,你看着办。”

钱粮拿去各村分一分,剩下的这些古董字画之类,就都便宜方肖了,方肖也没有矫情不收,这年头都是如此,不过,土匪中有文化的不多,手头这些东西保存的不太好,好些需要修复整理,算是个不小的工程。

“对了,还救回来两个人,都是被绑上山的,其中一个还是个洋婆子。”一说起这两个人,牛叔的脸红了一下,“咳咳,毕竟是女人,咱们都是大老粗,照顾人家不方便,还是请花大娘去看看。”

方若华也跟着去,目前两个人被安顿在客房里,打开客房的门,方若华便站了站,忽然有一种眼睛被灼伤的感觉。

坐在椅子上小口小口喝粥的那个女孩子,实在很美,漆黑的发散着,垂在肩上,小巧的,粉嫩的耳朵形状极好,若隐若现,鲜红的唇,雪白的脸,才十四五岁的模样,却让人看了都觉得不像世上人。

花大娘瞪大了眼,失声道:“有些像小姐文中的艳鬼!”

不怪花大娘想起这个,方若华这几日有空,新写了一篇小说,就叫《艳鬼》,迷惑人心的鬼怪的故事,花大娘他们都说看了之后不敢一个人走夜路,虽然故事中害人的从来都是人,不是那一个只求一缕温暖的艳鬼。

方若华眨眨眼,笑道:“这些年看到的美人,比我一辈子见过的都多,以前也没觉得自己丑陋,如今和他们比,简直有点儿不敢见人。”

美人总能让人心中怜爱,方若华的声音也温柔许多:“小妹妹,你家在哪儿?”

漂亮的女孩儿慢慢吞吞地喝完粥,抬头就露出一个纯洁至极的微笑,大大方方地道:“就在红安书寓。”

一口吴侬软语,分外动人。

方若华:……

“你们不要送我回去了,我是自己跑出来的,回头你们处置了刁三儿跟我说一声,他要活着我还跟他过日子,他要死了,我陪着他就是。”

方若华:……

这小女孩儿说的话平平淡淡,不像是十五岁的姑娘说的,到像是饱经风霜的老妇人。

只说了这么几句话,从此之后小女孩儿便一言不发,花大娘她们企图做她的思想工作也毫无用处,别看这孩子年纪小,到仿佛极为成熟,很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。

好在她并不要死要活地闹,该吃饭时吃饭,还会拿桌上的书读,见她识字,方若华就指给她小图书馆的位置,由着她去看书。

没过几日,查明那个刁三虽然是这帮土匪的老大,但为人单纯得很,寨子里大事小事,到多由老二,老三做主,他坐得稳位置,人家纯粹是看他功夫好,也好糊弄,身上并没有血债,相反,但凡他带队出去抢劫,到还宽容些,肯给别人留下路费,想了想,方肖就没把人送官府,直接拘了他去村子里修路,村子里的路不好走,坑洼泥泞,出入很不方便,早就应该修,只是先前光顾着庄稼田地,如今正好白捡来一些壮劳力,到替方肖省钱。

方若华把小姑娘也送到了那人身边,小姑娘高高兴兴地去,临走还大大方方地朝方若华要了一叠旧报纸。

“我喜欢读方三妹的文章,以前在书寓,阿娘不让读的。”

过了些日子,方若华偶然看到刁三背着那小姑娘,给她铺上茅草,又铺上担子,小心翼翼地搁在上面,低眉顺眼,温顺至极,终于明白为什么绝色美丽的女孩儿,愿意跟一个把她抢上山去的大老粗了。

后来熟悉起来,小姑娘气色越来越好,待人处事都大方得体,并不因为身世自卑,别人劝她再找个好人家,跟个土匪又有什么前程,她也不生气,只是笑:“土匪配娼、妓,都不清白,谁也别嫌弃谁。”

私底下喝醉了酒,却跟几个相熟的,不鄙弃她的姐妹说,“是他抢了我,我除了他,十五年没有一个人把我当人看,他们都当我是个玩物,闲情逸致地时候拿出来看看,显摆显摆,除此之外就什么都没了,如今他当我是人,愿意保护我,我也要回报他这片真心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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